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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 程贻举出席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08年08月17日

本站讯:8月11日-12日,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主要围绕法制委员会的自身工作、《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稿)》以及一些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民建中央副主席程贻举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程贻举在讲话中首先对这次会议给予了肯定,对各位委员认真参会、对会内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法制工作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制建设受到全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民建曾在国家法制建设方面积极参政议政,做出了一些令人骄傲的成绩,目前社会实践过程中有许多热点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程贻举强调了会中央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并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希望法制委员会能够针对法制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重要文件稿进行研究讨论,就一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成果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二是希望法制委员会的委员,能够从政治高度认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树立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法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工作领域,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在会中央参政议政工作中发挥作用;广泛联系会内外有关专家人才,不断充实和扩大会的人才队伍。三是希望法制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能够多沟通,多为法制委员会的工作出谋划策。四是希望会中央调研部能够继续做好法制委员会的服务和联系工作。

民建吉林省委主委车秀兰到会并致欢迎辞。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峰、副主任黄勇分别主持了会议。

李峰在谈到法制委员会的工作时讲到,作为法制委员会的委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专委会工作之间的关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法制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重点就《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委员们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气氛热烈融洽。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夏善晨、钱弘道、胡淑珠、王玉梅和法制委员会的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会中央组织部部长李世杰、调研部副巡视员郭群峰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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