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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九届四次中常会召开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10日

9月11日,民建九届四次中常委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榕明出席会议。

会议认真讨论了《民建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审议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草案)》,通过了《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和向民建九届二中全会提交《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草案)》的决定。会议决定于12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民建九届二中全会。

陈昌智主持会议并讲话。针对当前民建的工作重点,他指出,第一,要把握当前经济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重点在物价总水平高位运行、通货膨胀压力仍然较大,改善融资环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关注农业和农村等方面加强研究。第二,要进一步加强会内监督,推进会内民主。他认为,加强内部监督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需要,是加强民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会内监督实施条例体现了党派特色。第三,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好领导班子谈心会,这是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第三、四阶段的工作重点。他要求,各级领导要重视,措施要到位;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要加大整改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第四,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分体现本会特色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

陈昌智希望民建各级领导和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努力发挥自身优势,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把各项工作做好 。(讲话全文另发)

会议期间,还听取了方兆本《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几点建议(稿)》的说明;听取了辜胜阻对当前经济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听取了李世杰《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内监督条例(试行)(草案)》及《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民建江西省委和民建甘肃省委的工作情况汇报。

民建中央副主席王少阶、陈政立、张少琴、辜胜阻、宋海、李谠及民建中央常委出席会议。民建部分省级组织负责人和民建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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