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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王永庆出席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01日

11月2日至4日,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民建中央副主席王永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法制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并就年度课题落实情况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王永庆副主席对本届法制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大家付出的艰辛劳动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五年来,在会中央主席、各位副主席关怀指导下,在李峰主任及各位副主任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委员辛勤努力下,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民建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非常欣慰和感谢。就进一步做好法制委员会的工作,王永庆提出四点意见:第一,要通过专门委员会的活动,不断增强民建组织的凝聚力。这一点法制委做得非常好,各位委员除了参加每年一次的全体会之外,也积极参与会中央组织的其他各类活动,并踊跃发言,积极献策,法制委的特点得到了应有发挥,专委会的作用得到了应有体现。第二,要正确认识专委会换届调整工作,正确看待个人进退得失。这是本届法制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明年专委会要进行换届调整,部分委员可能不在担任,新鲜血液会补充进来。希望大家提高思想认识,正确面对个人进退,争取今后继续为民建事业做出新的贡献。第三,要尽快确定法制委年度重点课题,争取提出有分量、高水平的政策建议。近年来,法制委在立法、司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为会中央领导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座谈提供了大量基础材料。今后,法制委员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争取为会中央领导参与高层协商提供发言素材,不断增强法制委的参政议政影响力。第四,法制委员会在参政议政方面要有自己的特色,不仅要不断巩固和拓展本专委会的优势领域,还要与整个宏观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突出自己的特色和影响,不断提高法制委的参政议政水平。

最后,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还召开了九届九次主任会议,确定了法制委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并就课题报告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由李峰主任、黄勇副主任分别主持。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汉宇、夏善晨、钱弘道、胡淑珠、王玉梅及20多位委员出席会议,并提交了20余份近期研究成果。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民建北京市委秘书长李申虹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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