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陈昌智出席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2日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8月15—16日在北京密云召开。法制委员会17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曦、副主任李峰分别主持。民建中央副主席路明、陈昌智参加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王曦主任简要回顾了今年法制委员会工作。上半年法制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初确立的两个研究课题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后续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在3月8日八届六次中常委会上,法制委员会代表其他各专门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在组织建设方面,法制委员会在上半年年增补了一位新委员。
会议通报了两个课题的相关情况,按照今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2004年法制委员会确立了两个研究课题:一是《行政许可法》实施若干法律问题的建议;二是关于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法律问题的建议。李建华、黄鹰两位委员分别代表课题组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了介绍,黄勇副主任对第二个课题作了补充发言。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若干法律问题的建议已经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全国人大法工委。课题组决定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在实际执行中面临的问题进行跟踪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会议进入自由发言阶段,各位委员围绕明年法制委员会的工作、法制委员会的长期规划和法制委员会如何进一步配合会中央做好参政议政工作这三个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建议为更好地发挥专委会的作用,应加强信息沟通工作,真正做到群策群力,发挥专委会的整体功能;对法制委员会每年的研究课题需要把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结合起来,并做好应急课题研究工作;同时加强中央与地方组织法制委员会的联系工作,建议召开一个全国性的法制委员会委员经验交流会。针对委员们的建议,会议商讨了明年法制委员会相关课题工作,初步拟定几个候选题目。根据会议议程,会议最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研讨,各位委员从自身领域出发深入研究法案章节条款,大家集思广益,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和建议。
路明副主席结合自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历,介绍了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指导思想、相关立法规划、立法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他指出,法制委员会在民建参政议政工作中是一支重要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银行法》、《对外贸易法》、《破产法》等法律案在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法制委员会都提出过很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利用这种形式,把法制委员会作为我们的后盾,不辜负人民对我们人大代表的期望。他最后希望大家作为一个整体,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祝愿法制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陈昌智副主席在发言中谈了自己的几点体会,他认为这次会议日程安排的非常紧凑,大家都作了认真准备,两个课题的完成情况也很好。在这次会上把《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面临的若干问题作为一个跟踪课题进行研究,很有意义,把课题的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是个成功的做法。他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怎样落实提高委员们对委员会工作的知情度,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需要搞一个不定期的材料,把委员们反馈到办公室的材料发送到每一位委员手中,这也要求各位委员及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发给办公室;二是要围绕国家中心工作和委员自身特长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三是建议把民建各省法制委员会委员集中起来,开一个经验交流会,相互增进了解,取长补短。应委员们的要求,他最后又简要介绍了国家监察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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